按照泸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市级纪检监察干部“一对一”联系乡镇(街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纪委“一对一”联系纳溪区丰乐镇,11月20日完成了首轮联系工作。
11月20日上午,由学院纪委书记陈淑娟带队,纪委办王玲、邹丹一行3人,前往纳溪区丰乐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督查工作。

首先听取了丰乐镇纪委书记王显峰关于镇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然后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了丰乐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社会评价工作、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一卡通”专项整治等工作。

最后,深入白合村、马村。通过走访村民,了解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