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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民法典》宣讲学习会

来源:审计处 作者:吴露点击数:日期:2020-12-02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民法典》,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2020年12月1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办了《民法典》宣讲学习会,邀请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刘剑庭长就《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宣讲学习会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淑娟主持,学校教师代表200余人参加学习。

宣讲学习会上,刘剑以“学好《民法典》 做法律明白人”为题,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给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的重大影响,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以案说法,对《民法典》中的一系列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加深了大家的理解。此次宣讲学习会内容丰富、阐释详细,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学习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通过此次《民法典》宣讲学习会,老师们认识到《民法典》涉及每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表示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要自觉遵法守法,切实提高法治思维,为共同推进依法治校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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