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倡导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的基础保障和创新创业的重要支撑,其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如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保护功能,激发学院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释放创造活力,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全新的课题。
因此,科技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政策引导,激发创新创业内生动力。
2018年,新制订学院《专利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管理办法》,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优化资助条件和奖励标准,提高我院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激发全院师生的创新动力。
《专利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报专利时所需交纳给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和交纳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费、复审费等费用,由学院承担。职务专利被授权后,学院资助自授权之日起前三年的专利年费,以及其他相应的建档管理费、年证费、年费手续费等。此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如要继续维持专利则以自愿原则自行承担所需费用,专利的各项权责不变。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所得净收益(转让收入扣除成本和税收等)按如下比例分配:10%归学院,作为学院的科技发展基金;80%归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其所在项目组,作为奖励;10%归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包括专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或代理人),若成果完成人自己联系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亦可奖励给成果完成人。
二、引入专业机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水平。
2019年初,学院通过招标比对,与成都睿道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专业代理机构定期对全院师生进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实务培训,并全权其代理我院知识产权挖掘、申报、成果鉴定、转化等事务。
上半年睿道公司已派出专人在我院举办两场知识产权培训,师生反响热烈,成效明显。全院上半年共申请专利9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4件、软著登记4件,发明专利1件。
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我们相信,通过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力推进,一定能增强全院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