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6月25日下午,教务处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学习会,学院副院长王志斌教授和各教学系部领导参会。
会上,王院长传达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并结合学院关于危险(废弃)化学品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后期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涉及的危险(废弃)化学品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学院关于危险(废弃)化学品管理制度。各系部、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危险(废弃)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二是明确危险(废弃)化学品的管理任务,责任到人。学院应加强对危险(废弃)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三是各实验室要建立规范的危险(废弃)化学品台账,以便后期检查;四是危废品科学、规范地处置。目前学院所有的危废品全部是通过招标方式移交有资质的环保企业统一处置,且每年向泸州市环保局申报危废品的管理计划。今后在教学、科研方面产生的危险废弃化学品也是按要求统一集中存放,定期转交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学院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此次会议,参会人员进一步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入到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