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该曝光台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媒体报道、山寨名单等栏目,并提供了“山寨社团”名单检索通道。
曝光台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国物业管理公司促进会”“中国物业行业管理协会”“中国劳动保障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民政部登记社团重名)“中国教育协会”“中国教育发展促进会”“中国教育界联合会”“中国制药行业协会”“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在内的203家“山寨社团”名单(“山寨社团”具体名单见民政部网址: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mzyw/201603/20160300881341.shtml),并将持续更新。这些机构主要是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
“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此外,民政部门人士还透露,社会组织的法律建设也将逐渐完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不久将会出台,“对此类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予以打击”。
在此,提醒学院广大教职工,在论文发表、项目申报立项、成果评审、参加培训学习等活动前,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获取符合要求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不能确认其合法性,可多方求证,包括向科技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