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我院实际,经2016年3月28日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按国家规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因3月26日单招工作全院上班调休到4月5日(星期二),故放假时间为共4天。
节假日期间,相关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并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平安度过节假日。
特此通知!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