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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院级成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作者:刘涛点击数:日期:2013-03-15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教研、科研及学术成果管理,进一步活跃学术与科研氛围,提升教科研和学术水平,根据学院产学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学院2012年度(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学术及科研技术成果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我院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申报范围
1.获得市级及以上(含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奖励的科研、教研成果;
2.经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含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鉴定或评审结题验收的科研、教研成果;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译著等)、教材、科技出版物;
5.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的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6.发明专利和被县区级以上政府采纳的其他科研、教研成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类别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所对应的申报表——分著作、教材、译著类(表1);论文类(表2);教研科研项目、专利类(表3),(具体见附表,可下载)一式二份,并提交申报电子稿和相关支撑材料(含成果原件)。
2、成果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并经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盖章),连同本部门2012年度成果统计表,于2013年3月25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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